时间:2014-06-07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2014年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体育局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 [2014]1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
(二)“两个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三)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
对我区符合大建设拆迁政策的被拆迁户子女和符合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年龄在3周岁以上(
(二)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