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2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备受瞩目标离任空姐李晓航海外代购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等国民法院二审休庭。二审采取书面审理,法院提讯当事人,辩护律师供给辩解看法,目前尚未宣判。
在昨天的二审中,李晓航辩护律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张彦表示,李晓航主观上不走私犯罪的念头跟目标。
今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海内航线空姐,2008年离职之后,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装品店。2010年8月之后,两人通过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从韩国免税店进货。
检方斑马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装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法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共计偷逃海关入口环节税113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晓航、石海东、储子乔三人各自分工配合,独特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查究三被告人的刑事义务。
《刑法》划定,走私一般货物罪是指违背海关法规,回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兵器、弹药、核资料、捏造的货泉、文物、珍贵金属、可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动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余货物进出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对屡次走私未经处置的,按照累计走黑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分。
201华为2年7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一般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李晓航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国民法院的裁决,于2012年9月提起上诉。
针对11年的刑期,张彦表示,李晓航仅仅想靠本人的尽力赡养本人,不给家庭跟社会增添累赘,并不知法犯法、有意识回避海关监视、偷逃国度税款的主意。李晓航是众多网店店主及代购业务的一个代表,这个群体达10万之众,很难假想这些人的行为均形成犯法。
“带货入境介于罪与非罪之间施德楼”
中国犯罪学研讨会常务理事、北京航空法学会常捷佳务副会长张起淮昨天表示,该案一审讯决畸重,数额认定不清。他以为,判刑十年以上已经算是重罪。但该案中的离任空姐李晓航,主观歹意并没那么重,只有长期成心累犯,才会加分量刑。捎带货物入境的行为又很广泛,大局部该类行为与成心走私不同,性质介于罪与非罪之间。
同时,该案中逃税100多万元的数额属推算成果,认定也不明白。张起淮表示,依照我国的刑法准则,查不实的证据就不应算作犯罪证据。他倡议对携带货物入境的行为加大宣扬教导的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洪得力道德此前在接收媒体采访时表现,此案的裁决量刑不重。他以为,该案三名涉案职员的行动合乎走私罪的形成要件,应当以走私罪论处。同时,他表示,网友对“代购”有曲解,“代购”正当,然而假如数额超过了免税额度,在过关时就要走申报通道,缴征税款。假如是委托海外的友人购置商品,不波及贸易行动,在免税额度以内,不属于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