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6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问1:我准备现在买房,可是公积金才开始缴存几个月,请问我现在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六个月以上,你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问2:夫妻双方都按时交纳公积金,未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申请贷款是否一定能贷到45万?最长能贷多少年?
答: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55万。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问3:我参加工作后,单位已为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缴存了4个月,并办理了补缴,带上补缴的月份达六个月了,请问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具体来说,是指连续汇缴月份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不包括补缴月份。以您目前的情况暂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待汇缴月份累计连续达六个月后即可申请。
问4:我今年一月前在原来一个单位上班,公积金已连续缴存4个月了,二月份我调动到另外一家单位工作了,单位从二月份给我办理了开户并开始正常缴存,前后已缴存六个月以上,请问这样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可以。像您这样因为工作调动且所在单位均能正常缴存,前后两个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出现中断的,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账户后,即符合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规定。
问5:我的公积金前几年就开始缴了,今年4月我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我们单位的公积金才交到去年12月,请问这会影响我申请贷款吗?
答:会影响,暂时不能申请。因为您的公积金已发生欠缴,属于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一起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6:我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现正常还贷,再次买房时是否可以用爱人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按目前政策,夫妻双方只能以户为单位最多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家庭已申请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常还款,如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将前次贷款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7:我和女友还没有结婚,男方有住房公积金,女方没有,如果房产是以女方名义买的,请问可以用男方的名义来贷款吗?
答:不可以用男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能为房产的第一买受人,即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中买受人的姓名是谁,谁才可以作为申请人贷款,同时申请人需符合申请贷款的相关规定。
问8:我现在刚刚交了首付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在房产局备过案,现在我要办理组合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不同?
答:请咨询开发商有没有和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签订按揭业务协议,如果已签约同时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业务受理流程并无不同,但请注意若您除这次贷款外还因购买其他住房申请过商业贷款,因涉及商业贷款,各家银行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有它们自己相应的要求,请您先向贷款银行询问清楚此次贷款对您的首付及利率等等有哪些具体的规定,以免造成贷款不能顺利办理。
问9: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目前的工资收入吗?公积金贷款年限仅局限与15年或20年吗?
答:1、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单位缴存时申报的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月收入标准; 2、公积金贷款年限在可贷年限内可以选择,只要符合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的要求,1年至20年贷款年限任选。
问10: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有什么区别,另外,我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自己选择贷款的还款方式?
答: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从利率上看两种方式都是一样的,等额本息的月供是每个月都是定额的,等额本金则是逐月递减的,但后者开始还款压力较大,因前期还款多,故总利息相对等额本息少一些,您可以参照自己目前的经济情况及还款能力自行选择。”
问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提前还款能否缩短贷款年限,比如15年的能否缩至12或13年。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详见中心公告。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剩余本息,或选择提前部分还款以减少月供,不能缩短年限。若需提前还款,可与中心各办理点联系。
问12:公积金贷款银行如何确定?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开发商选择的,可以在公积金网站上面查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您在办理资金托管时选择的托管银行。
目前中心以下受理点可以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徽行驻点办: 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长江中路90号)
可受理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建行驻点办: 建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二楼(金寨路326号)
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东区服务点: 铁路分中心窗口(新蚌埠路128号)
可受理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滨湖营业部地址: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