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政策调剂将有助于稳固外贸出口
退税政策又有了新调剂,部门出口商品由纳税改为免税。近日,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结合下发相干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余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实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据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陈伟仕介绍,此前规定,企业出口五类商品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是国家明白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是出口企业未在规按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是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是出口企业未在规按期限内申报开具《代办出口货人证实》的货物;五是出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据介绍,出口视同内销政策在必定水平上标准了出口退税申报,防备出口企业不按划定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供货方销售货物不开票回避缴征税款,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到寰球范畴的金融危机影响,局部企业因为外商延迟付款、货物退运以及其余起因造成无奈依照划定如期申报出口退税,须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据统计,仅2011年上半年,就有1701户出口企业的969条出口报关单数据须要视同内销纳税,波及出口额130.19亿美元。
新规定将原定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五种商品其中二、三、四条,改为免税政策,实用日期自2011年1月1日起。也就是说企业自2011年1月1日当前出口的这三类产品,将无需视同内销征税,国税局从即日起也将暂停开具出口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当前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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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以下纳税额将零计税
晶报讯 国度税务总局近日宣布布告,明白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跟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跟滞纳金为零。公告自20年8月1日起实施。
该布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减轻征税人累赘,也有利于下降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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