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4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8月20日,75岁的李大妈在北国超市新石店购物时摔伤,造成左股骨骨折大连养老院。此后,这个责任应由谁负的问题,在家属跟超市之间起了争议。
昨日上午,笔者在省三院见到了正在住院治疗的李大妈。她说,20日上午,她早早地就来到北国超市新石店门前排好队,等待超市开门。9时左右养老院网,超市开门,等待的人们就急不可待往里挤。
“当时门口有三四十个人敬老院,还有不少是老年人,大家都想早点进去,就快步往里走。”李大妈回忆说:“在进了超市门口七八米远的地方,就摔倒了。那个过道挺窄的,我摔倒后仿佛还被人踩了,当时还有三四个人也摔倒了。”随后,李大妈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扶起来送到医院。经检查,李大妈左股骨被摔骨折。
李大妈的儿子王先生说,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超市的工作人员曾带着一些物品来医院探访母亲大连养老院,但对方称母亲摔伤一事超市不过错。对超市的这种说法儿,王先生觉得无奈接受。
对此,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王亚琼律师认为,作为经营性场所,有为顾客供应保险保障的。在上述事件中,对义务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如果能找到绊倒李大妈的第三方,这个义务应当由第三方来负,但超市也负有连带责任老年公寓。假如目前找不到第三方,超市应答此负责,而后再对第三方进行追偿。
对此,北国超市新石店的叶店长称,事发当天超市并不促销活动,刚开门时门口也就二十来个人,不存在家属所说“拥挤”的状况。事发时,他们门口有保安,也有相关的“温馨提示”,管理上也不存在问题。而且,他们的地面等硬件设施也不问题,是被第三者绊倒的养老院。就此来说,超市对摔伤一事不负任务。
叶店长还说,老人是他们的顾客,也是在超市内摔伤的,因此他们才跟家眷协商要出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双方始终不协商好。如果双方还是协商未果,可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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