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关于商标是否近似,如何判定,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商标评审员也会有自己主观因素,以下简单说明下判近似的案例。
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特点、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查询
1、例如,在相或类似产品中有在先注册AB,咱们要注册BA,只是简单顺序交换,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是要判近似的。 2、类似“坊”“阁”“楼”等显示经营场地的词是没有显著性的。比如在先 商标查询AB咱们注册AB坊,这样的情况也属于近似。当然类似“科技”“网络”“美食”这样词属于通用名称,也是没有显著性的。
5、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不得作为商标标志审查
6、查询商标含义县级(包括县级)以上行政区地名或者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审查细则.文章来自 中国商标注册在线(http://inq.reg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