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07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合肥网www.hfw*** 合肥市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对售价和买受人都没有限制。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期发出《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方可申请上市交易,只不过,经济适用房变身普通二手房,需要交纳一大笔土地收益金。
上市没有价格和交易对象限制
根据《通知》,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后,住房性质变更为一般存量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二手房一样,想卖多少可自由定价,没有价格限制,对什么人来买也没有限制。交易后的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据了解,合肥市目前有同和民康、滨湖惠园、丁香家园3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这三个小区中共有3000余套经济适用房。
交多少土地收益金分两种情况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必须持有《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和地税部门的土地收益定税凭证,其他相关材料及税费按照存量房交易规定办理。
审批表上,包含上市原因、购房时间、购房实际价格、原申请家庭成员意见等内容。
那土地收益缴纳标准是多少呢?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房屋的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交纳收益金”。
第二种是2008年1月10日(含)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