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补助对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个人自愿申报就业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下列人员:1、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最晚至2007年12月31日);2、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企业军转干部、单亲(丧偶)家庭和夫妻双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特殊困难人员;3、在法定劳动能力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中,目前无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的城镇下岗失业“零就业家庭”人员;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78元(其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13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10元。
提供材料:初次申报提供以下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4、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再次申报时,只须持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发放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