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沿河路111号 联系电话:0551-65612331
合肥市司法局处室简介
合肥市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司法考试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财务装备处、监狱管理处、戒毒管理处、社区矫正工作处、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处12个职能处室及纪检(监察)机构、直属党委、工会。
(一)办公室 主任 65612331
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
(二)政治部 电话:65626138
负责局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局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律师系列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 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传处 电话:65620110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以及法治合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普法和法治合肥创建工作。
执法依据:《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四)律师管理处(司法考试处)
律师管理处 电话:65626358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以及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等事项的材料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
司法考试处 电话:65626278
指导、监督全市的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对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受理、初审、发放以及备案工作。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司法部46号令)
(五)公证管理处 处长:周力群 电话:65626378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立申请以及公证员执业申请的材料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最后是《安徽省公证条例》(2000年11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基层工作处 电话:65626131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执法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
(七)财务装备处 电话:65533576
负责对局系统的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八)监狱工作管理处 电话:65612295
负责收押罪犯的审批工作;协助监狱对犯人的入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查上报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监管改造教育、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九)戒毒管理处 电话:65626129
督检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监督实施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监督指导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生活卫生等工作。
(十)社区矫正工作处 电话:65546383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监督;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工作。
(十一)法制处 电话:65626508
组织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审核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二)司法鉴定管理处 电话:65626139
拟定全市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65612221
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