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12369
0551-6350876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电话: 0551-63508114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
邮编:230601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北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议、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车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督办和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电话:63508010
(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衔接落实以及督察反馈意见和转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公示等工作;牵头督查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合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63507696
(三)综合处。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承担污染物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年度发布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63508125
(四)法规宣传处。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生态环境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电话:63508127
(五)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手续办理,贯彻落实公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等。
电话:63508123
(六)财务审计处。承担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资金预算、决算及审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派出机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工作。
电话:63508124
(七)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电话:63508105
(八)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建立对县(市)区、开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联防联控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
电话:63508083
(九)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对县(市)区、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负责人:黎秦;电话:63508141
(十)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电话:63508118
(十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转移审核备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核工作;组织落实固体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电话:63508139
(十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负责全市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电话:63508087
(十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电话:63508116
(十四)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问题研究和新型环境问题风险评估。
电话:63508126
(十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建、纪检工作,指导群团工作。
电话:63508120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及电话
1、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监测技术规范工作;对“三同时”、排污申报等开展环境监测;收集、整理、储存本地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参加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业务指导、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资质的考核;建立本辖区应急环境监测网。
地址: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6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传真):65114021
邮编:230001
2、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
依法对全市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环境信访的查处工作,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对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市辖县的环境监察工作,对全市的环境监察工作实施稽查。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北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传真):635**0
邮编:230601
3、合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市环境科学学会的日常工作;受市局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评估工作,以及对我市环保产业进行管理。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北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63530767
邮编:230601
4、特种污染物管理中心
参与拟定固体废物防治地方法规、管理方法;组织制订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及措施;负责对全市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等固体废物的环保申报登记、变更登记、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审批、转移联单管理等;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贮存和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处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北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传真):63508139
邮编:230601
5、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
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东北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63508111
邮编: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