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7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十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和指导全市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551-62315408,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八)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和指导全市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经营安全、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联系方式:0551-62315407,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负责人姓名:韩东。
(十九)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联系方式:0551-62315404,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十)药品监督管理处。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药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对药品使用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查处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联系方式:0551-62315426,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十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组织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联系方式:0551-62315428,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形势,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查处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联系方式:0551-62315417,办公地址: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