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合肥网hfw***讯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有所调整。其中,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最多可增加伤残津贴240元。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此次待遇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标准共分为三项。
伤残津贴方面,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40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10元,五级伤残140元,六级伤残120元。(本报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