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9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具体的申报程序与评审办法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校根据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并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指标,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名单,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后交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最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最终确定的受资助名单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晨报讯 记者 刘梅梅 江淮晨报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10月24日—29日,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年,全市近两成在校生可受资助。
据了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为全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完全中学高中部在校生中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其中,低保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灾致贫的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优抚家庭学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按照规定,我市普高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年,按学年申请审定后再按学期发放,各县(区)学校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具体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需要分档执行的学校要事先告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秋季学期起,所有资助对象必须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学校须确保所有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市学生资助中心再根据系统生成的各校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目前,我市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为办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的代发银行。今秋开学起,各普通高中应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普高专用资助卡,并将办卡目的、方式及持卡人权利义务提前告知学生监护人并经其确认,确保其对办卡和使用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