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5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合肥市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下调城市新增居民天然气建安价格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新增居民住宅(含新建、已建普通住宅)天然气建安价格由2800元/户下调为2045元/户。
据了解,燃气企业在收取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后,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残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建安价格按1000元/户收取,具体由残疾户持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低保户持合肥市民政部门相关证件到城市燃气企业申请办理,一个证件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需要提醒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城镇新建普通住宅和已通气点火的已建普通住宅,仍按调整前收费政策执行。
各县(市)发改委、各燃气经营公司:
依据国家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新增居民天然气建安价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新增居民住宅(含新建、已建普通住宅)建安价格由2800元/户下调为2045元/户。
二、燃气企业在收取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后,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用户有预留加装燃气设施需变更管材管道且燃气表额定容量达到2.5m3/h、安装物联网表等智能设备、使用金属灶具连接软管等特殊需求的,燃气经营企业可另加收材料费、工时费等差价,具体加收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三、对残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建安价格按1000元/户收取,具体由残疾户持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低保户持市民政部门相关证件到城市燃气企业申请办理,一个证件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四、IC卡丢失、损坏补办5元/张。
五、各燃气经营公司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通过公示栏、公示墙、企业网站等方式向用户及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用户的监督。
六、以上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城镇新建普通住宅和已通气点火的已建普通住宅,仍按调整前收费政策执行。原合肥市物价局合价商函〔2018〕47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