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号,联系电话:65590599
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前身系1998年7月根据合肥市编制委员会合编字〔1998〕11号文件批复组建,2001年7月正式挂牌的原“合肥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后于2012年1月6日起正式更名为“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合肥全市农村公路(含桥梁与其他附属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监督指导等职责。成立以来,坚持以满足城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为目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水平,农村公路工作成绩连年稳居全省行业前列,为服务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一、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内设养护科、工程科、路政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5个职能科室。
2、农村公路管理里程:截至2013年,合肥市实际管养农村公路里程达15540.43公里,其中一般县道1755.337公里、乡道3312.76公里、村道10417.533公里、专用道路54.8公里,分布在全市4个县(肥东、肥西、长丰、庐江)、1个县级市(巢湖)、5个城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高新)。
二、工作职责
1、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落实;
2、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计划编制、分配及建设资金核发;
3、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4、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开展服务、指导、检查、考核;
5、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路产路权管理维护、超限超载运输治理、行政许可等各项路政管理;
6、农村公路、桥梁,及沿线各类附属与安全保护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7、农村公路抢通保畅、抢险救灾、应急处理;
8、农村公路行业教育培训;
9、全市农村公路行业精神文明、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廉洁从政、法制建设等;
10、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交付、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