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3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现行标准:1395元/月)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文件规定,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550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529号),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95元,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时,失业保险生育补助费、生活补助金标准相应地作出调整。
累 计 缴 费 年 限 |
享 受 期 限 |
满1年不足1年半 |
3个月 |
满1年半不足2年 |
4个月 |
满2年不足2年半 |
6个月 |
满2年半不足3年 |
7个月 |
满3年不足3年半 |
9个月 |
满3年半不足4年 |
10个月 |
满4年不足5年 |
12个月 |
满5年不足5年半 |
14个月 |
满5年半不足6年 |
15个月 |
满6年不足6年半 |
16个月 |
满6年半不足7年 |
17个月 |
满7年不足10年 |
18个月 |
满10年 |
19个月 |
满11年 |
20个月 |
满12年 |
21个月 |
满13年 |
22个月 |
满14年 |
23个月 |
满15年15年以上 |
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