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局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合肥市轨道交通 (地铁)票价制定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对票价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局通过网络、 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吸收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基础上,我局对“合肥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方案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一、 票价标准及优惠政策
( 一 ) 票价标准 :起步价 2 元可乘 8 公里;乘坐 8 公里以上,14 公里(含)以内的 3 元;乘坐 14 公里以上,21 公里(含)以内的 4 元;乘坐 21 公里以上,29 公里(含)以内的 5 元;乘坐 29公里以上的,每增加 9 公里,加收 1 元。
合肥轨道交通1、2号线费率表
( 二 ) 优惠政策 :
1.普通乘客使用通用储值卡乘坐地铁,可享受单程票票价 9折优惠。
2.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现役军人、残疾人(盲人、二级以上聋哑人、 三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农村五保供养的残疾人及六十周岁以上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3.70 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4.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足 1.3 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全票。
5.合肥市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以及低保人群,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乘车享受半价优惠。
6.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换乘优惠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行。鼓励合肥轨道交通公司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基础上,制定灵活多样的其他优惠措施。
( 三 ) 执行时间
上述票价和优惠政策自合肥地铁试运营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 3年。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 一 ) 关于 地铁 票价方面
1.提高地铁票价计价起始里程。适当提高计价起步里程,可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培育地铁初期客流,从整体看,符合当前我市轨道交通(地铁)发展实际,故予以采纳。
2.设立封顶价或一票制。票价制定要统筹线网运营需要,鉴于我市地铁后续线网的陆续建设, 封顶价或者一票制不利于资源节约和我市轨道成网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故未予采纳。
( 二 ) 关于优惠政策方面
1. 提高通用储值卡优惠幅度。 适当提高优惠幅度有利于鼓励市民更多的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缓解路面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有利于推广通用卡的使用,方便市民出行,故予以采纳。
2.放宽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规定应当依法遵守,故予以采纳。70 周岁以下老年人优惠乘坐地铁政策应与公交车乘坐优惠政策保持一致,故未予采纳。
3.规范残疾人群体和在校学生优惠条款的表述。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科学规范表述,故予以采纳。
4.对携带 1 名以上身高不足 1.3 米儿童给予优惠。为保障儿童乘车的安全以及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不宜增加免费携带儿童数量,同时应与我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保持一致,故未予采纳。
合肥市物价局
2016 年 11 月 18 日